回复 钢铁战衣 : 穿越成侯府千金,本以为是锦衣玉食自由飞翔的日子,结果坐拥两千亩地,二十个店铺的侯府却穷到已经吃到了大半年酱菜。真是拿着一手好牌打得稀烂!走开,让我来。李好秀接过侯府,唰唰唰就成了锦州城超超超有钱的人。养起美男来毫不手软,第一杀手,她养!某国将军,她养!临国太子,她养!九州帝王,她养!成亲?成什么亲啊,是美男不好看了,还是美男不听话了,要多想不开才成亲啊。某美王勾了勾手指:“成亲吗,美色为聘。”李好秀眼冒火花:“成,马上成。”真香QAQ。”
回复 春风遥: 这部《年轻的爱情》重活一世的楚曦玉,宅斗满级。每天手起刀落,挖坑埋人头,无人能挡。超凶!遇上当世第一权臣,双强联手。别人眼中闻风丧胆的摄政王,只做她一个人的大甜甜。他能打能杀能医,翻手为云覆手雨,但遇见她后,每天宠妻,专职发糖~超凶的王妃vs超甜的王爷。「世人皆蝼蚁,唯她是明月」——摄政王的爱妻语录
回复 爱喝清茶 :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!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,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!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,月下徘徊、高歌吟唱、梦回大唐。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,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。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。可又有谁知道,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,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,它化作一只巨鸟,在天地之间翱翔。可又有谁知道,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,晨起暮落,千万年前如此,千万年后依然如此,只为了给世间照亮。可又有谁知道,那冰冷冷的天上,曾住着一群神仙,叫做祖神,默默镇守四方,梳理三界秩序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。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,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。才怪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某剑仙的远征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