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银色翎 : 张德明穿越了,但是,为什么别人穿越都是自带系统金手指,各种抽奖,加点,杀人得经验,再不济也是天道酬勤,付出就有收获。为什么到了他这里,就是一个代码编辑工具,一切都要自己码出来?当他金手指启动,看到那熟悉的代码:if(){云雨术施展成功}else{施展失败}张德明松了口气,还好,作为一个爆肝死在加班办公桌上的资深程序员,张德明表示,给我一个编辑工具,我就能码出一片天地。没有系统?没关系,他会敲出来,他要批发系统,成为系统背后的那个男人。ps:本文是披着仙侠玄幻的皮,却拥有着科幻内核的半硬科幻的科幻文。会出现”
回复 看书伤眼: 这部《山村里的情爱记》玉是地胎,佛家称为大地舍利子,佩戴玉器,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禁忌……摘下美丽女尸胸前的玉佩,我就开始冷,只有她的怀抱才能温暖我……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上架之前,不出意外的话,上午九点十点之间,会有两更,感谢支持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养玉为妻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
回复 流浪月光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